江苏省人大调研长江岸线保护立法工作
12月9~13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陈惠娟带队开展长江岸线保护立法调研。韩全林副厅长、黄良勇二级巡视员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海门临江新堤修复、中兴能源垃圾清理、泰山石膏码头整治、招商重工、南通洪港水源地、营船港下游港道,龙爪岩水源地、狼山港务公司硫磺堆场、姚港油库,江阴澄西饮用水源地保护、苏龙电厂环境污染防治、滨江公园,泰兴生态湿地,丹徒区振兴船厂、东江船厂、世业永安船厂整治现场等,并在南通、江阴召开座谈会,与江苏省水利厅、南通、无锡市水利局及海门、江阴市水利、发改、工信、环保、交通等部门座谈交流,全面了解江苏省长江岸线开发利用情况及存在问题,听取沿线基层干部群众对长江岸线保护立法的意见建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江苏省人大已将《江苏省长江岸线保护条例》列入五年立法计划。调研中,陈惠娟指出,长江岸线保护立法是推动江苏省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点工作,是江苏长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她要求沿江各地加强对长江岸线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把握好保护的重点和体制机制构建,创造好经验好做法,为长江岸线保护立法提供基础支撑。在立法内容上,她强调要突出对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国家级和省级湿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涵养区等重要水域的保护,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健全管理体制,建立长江岸线保护规划、空间管控、岸线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生态修复等制度,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长江沿线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引领推动江苏省长江流域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水利厅政法处、河湖处,南通市、无锡市、镇江市、海门市、江阴市、泰兴市、丹徒区人大、水利局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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