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嘉陵江石门滩、米口子滩航道日常养护疏浚特定活动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 重庆市水利局
作者:佚名
重庆市合川航道管理处:
你单位报送的嘉陵江石门滩、米口子滩航道日常养护疏浚特定活动审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二十五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就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在距离嘉陵江河口121.5公里处的石门滩及137公里处的米口子滩,实施航道日常养护疏浚特定活动。石门滩疏浚区全长约300米,宽约40米,面积约12000平方米,主要对高于198米—198.5米等高线以上的浅区进行清淤疏浚。米口子滩疏浚区全长约675米,宽约40米,面积约27000平方米,主要对高于199米—199.5米等高线以上的浅区进行清淤疏浚。
二、本清淤特定活动,施工期限30日历天,自开工之日起算。疏浚活动开始前,你单位应建立完成可查询、可溯源、可调控的信息化监管系统,并将施工安排计划告知合川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疏浚特定活动实施过程中应当接受合川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你单位要重视河道水域岸线保护,疏浚特定活动产生的可利用砂石,应交付政府授权的平台公司统一处置。活动完毕后应及时清退相关设施设备,平整河床、修复保护岸线,确保河势稳定和行洪安全。
四、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1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特定活动未实施,本行政许可自动失效。
重庆市水利局
2024年6月25日
抄送:合川区水利局 市河道事务中心
全文下载: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嘉陵江石门滩、米口子滩航道日常养护疏浚特定活动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
原文链接:https://slj.cq.gov.cn/zwgk_250/zfxxgkml/zcfg/qtxx/202406/t20240627_1332976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李强会见马来西亚最高...
2024-09-23王毅会见韩中议员联盟...
2024-09-19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
2024-09-18张军会见文莱最高法院...
2024-09-09“北疆护绿”森林草原...
2024-09-09习近平会见几内亚总统...
2024-09-03李强会见南非总统拉马...
2024-09-03李强主持国务院第九次...
2024-08-27李强参观调研2024...
2024-08-26
热门资讯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表扬...
2020-12-02习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
2020-12-02关于向社会公众征集江...
2020-12-11我厅印发《浙江省水利...
2020-12-02《浙江省小型水库系统...
2020-12-02中央宣讲团在各地宣讲...
2020-11-20水利部副部长陆桂华调...
2020-12-11水利部水土保持司调研...
2020-12-02金安荣一行赴常德开展...
2020-12-02罗小云采取“四不两直...
2020-12-11